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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采取措施加强统计管理

   

    龙湖区委区政府按照“稳定、发展、服务、管理、效益”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就加强统计工作、管理理顺统计关系提出若干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把统计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具体指导。要求各街道、镇、区直各有关部门一把手要抓统计工作,并分工一位领导分管统计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统计情况,充分运用统计数据进行科学决策。
    二是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在各街道、镇组建3-4人的统计组,由经发办主任或党政办副主任兼任组长,各经济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均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各村(居)委会配备1名专职统计人员。坚持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和上岗前培训,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统计队伍。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今年内各街道、镇统计均配备专用计算机。逐步建立和完善统计网络、统计网络建设逐步向村居和统计单位延伸。落实统计专项经费,三年内,各街道、镇每年在财政包干支出基数中安排3-5万元作为统计(普查)专项经费。给街道、镇专职统计人员发放岗位补贴每人每月50元。
    三是全面落实统计责任。按照“落实责任、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加强统计归口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统计管理责任,区政府直属各单位是统计二级主管部门,负责分管业务的统计工作。完善区域统计管理, 10月1日起过去年度遗漏和新增企业原则上按属地由所在街道、镇管理统计。建立区工商局、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和编办与统计局行政登记资料交换制度,实行信息共享。
    四是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对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要实行下管一级。实行统计数据质量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统计数据审核把关制度,建立完善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加强统计规范化建设。
    五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按《统计法》规定,以事实为依据,对统计中存在的虚报、瞒报、篡改、拒报视情节轻重作出严肃处理。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秉公执法,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决不姑息迁就。

  

供稿:龙湖发展计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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