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动员 真抓实干 圆满完成我省农业普查任务
——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局长卜新民在全省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暨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11月30日 东莞)
同志们:
刚才晓维同志介绍了我省农业普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阶段全省农业普查工作作出了部署,并对12月份全国全省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作出具体安排;省委宣传部领导对做好我省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提出了要求。这次会议十分重要,各地要按照省委宣传部和省农业普查办公室的具体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有效地抓好普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前阶段,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普查登记工作正式开始打下了基础。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发动广大农民群众,支持普查、配合普查、参与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在此,我代表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对你们的努力表示感谢,并通过你们向全省广大普查工作人员、宣传和新闻工作者表示慰问。
前段时间,省政府组织了十几个督查组对各地农业普查准备工作进行了督查,总体上看,全省普查前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但部分地方也发现一些问题,在准备工作上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是一些地区在“两员”选调和经费落实等方面存在困难。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抓好普查条例宣传贯彻,迅速掀起普查宣传高潮
8月2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473号国务院令,公布实施《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出台,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保障普查各项工作有序和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是开展农业普查的法律依据和行为准则。各级宣传部门和普查机构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研究制定好本地区宣传月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对《条例》贯彻宣传,形成宣传声势,掀起农普宣传高潮。通过对普查条例的广泛深入宣传,使普查对象的明白义务、责任和权利,提高普查对象的法治意识,消除普查对象的思想顾虑,提高普查对象配合程度,确保普查工作质量。通过宣传,教育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坚持实事求是,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拒绝、抵制农业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明确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依法开展普查,对在农业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农业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应当依法履行保密义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普查登记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大力度做好“两员”的选调和培训
我省是一个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需要30多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队伍庞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战斗在普查工作的第一线,他们的素质高低、对普查方案的理解和运用程度、以及责任心的强弱,都直接关系到普查数据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整个普查工作的成败。这次农业普查专业性强,内容多,表式复杂,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素质要求较高。但农村中文化水平较高、年富力强的人口大多外出务工经商,留下的多是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或者年龄偏大的人,要选聘大量的有一定素质、符合条件、能满足普查工作需要的人员确实不容易。各级农业普查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千方百计解决好这个问题。选聘好、培训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现阶段普查工作的重点,各地要因地制宜,广开渠道,严格按照标准选聘责任心强、文化水平较高、熟悉农村情况的人员参加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组织好业务培训,尤其要在培训经费和培训时间上给予充分保证,确保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掌握业务,达到规定要求。
三、继续抓好普查工作经费和普查员补贴的落实
经费是开展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尽管省、市、县各级前阶段在争取经费、落实普查员补贴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目前仍有相当部分地区普查经费落实不理想,经费到位迟缓,缺口较大,普查员工作补贴解决不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地要继续花大力气抓好经费的落实,解决普查经费问题。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李容根副省长在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上,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快筹措和落实普查经费,各地决不允许因经费不到位而影响普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普查员补贴,通过省、市、县各负责1/3来解决。各地要按照这一精神,抓好落实,解决普查员工作补贴。前段时间,省组织了十几个督查组到各地督查,重点是督促检查各地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补贴筹措情况。各地要利用这一时机,继续争取经费。普查员补贴要及早兑现,早到的效果比晚到的好。
四、认真扎实做好登记前的一切准备
农业普查很快要开始正式入户登记,时不我待,各地要抓紧时间做好战临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精心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认真落实好普查的业务、技术和物料准备工作。物资准备是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由省级负责的普查物资要及早安排并尽快下发,确保物资按时到位,满足普查工作的需要。要进一步抓好督促检查工作,各级农普机构要充分利用登记前的一个月时间,组织普查人员深入下去,对普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尽最大努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五、狠抓质量控制,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普查数据质量是整个普查工作的生命线,是衡量普查工作成败的唯一标准。各级普查机构、普查人员要牢牢把握搞准普查数据这个目标,抓好质量控制工作。一是要建立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和标准,制定质量控制措施,出台质量控制办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通过法律的形式,对农业普查各个工作环节都规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办法,各级要对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和质量评估,确保普查数据经得起检验。二是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普查实施过程中的每个阶段和每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要制定科学的普查方案,建立数据质量保障体系;在各级培训过程中,要全面准确地贯彻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强化普查员实事求是的意识和数据质量第一的意识;要安排好清查摸底工作,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要认真组织好现场登记,强化现场调查阶段的质量监控,对不符合标准、质量有问题的,一律返工,确保原始数据真实可靠。
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普查正式登记打下良好基础,确保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圆满成功!